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中醫(yī)醫(yī)院開展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簡介
崗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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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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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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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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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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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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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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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醫(yī)學驗光等輔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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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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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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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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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視光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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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及以下。
4.戶籍不限。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nèi)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
(7)工作人員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8)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收費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請有意向報名的人員于2022年6月20日9:00—2022年6月22日16:30將需提供的材料發(fā)至郵箱:310760074@qq.com,超出規(guī)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2.線上資格審核需將材料原件按照以下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檔,并重命名為“報考崗位+姓名”的格式發(fā)至指定郵箱。
3.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須提供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執(zhí)業(yè)(任職)資格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職稱、執(zhí)業(yè)資格等須于報名前取得。2022年畢業(yè)生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醫(yī)師資格證書等。考生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掃描件均為原件。
4.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jīng)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5.經(jīng)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考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不合格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相同的組織加試。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發(fā)放體檢通知。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合格者,統(tǒng)一進行考察(政審)。
(三)體檢與考察(政審)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2.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4.考察(政審)期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guī)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四、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
2.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報到,與張家港市中醫(yī)醫(yī)院簽訂勞動合同。如與其他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五、本公告由張家港市中醫(yī)醫(yī)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6380950、56380959。
附件:張家港市中醫(yī)醫(yī)院公益性崗位(編外)招聘報名表.doc
張家港市中醫(yī)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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