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度無錫市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招聘公告》相關要求,需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地點
1.崗位編號1:司馬街32號,聯系電話:0510-86884034。
2.崗位編號2-3:宜興市宜城街道陶都路8號人民政府7號樓227室,聯系電話:0510-87986182。
3.崗位編號4-8:錫山區東亭街道莊橋路21號907室,聯系電話:0510-88227076。
4.崗位編號9-12:惠山區文惠路8號6206辦公室(惠山區政府院內),聯系電話:83597000—86206。
5.崗位編號13-16:濱湖區金城西路500號濱湖區總工會宣教保障部228室,聯系電話:0510- 81178282
6.崗位編號17-18:新吳區和風路28號新吳區總工會613辦公室,聯系電話:0510—81890232。
7.崗位編號19-22:清舒道77號行政服務大廳一樓 ,聯系電話:0510—80580052。
8.崗位編號23-25:觀山路299號無錫市職工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510-85013107。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1.資格復審時,需按《2023年度無錫市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招聘公告》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包括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所有證明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2.審核時如果提供的材料有缺失,需在資格復審時間內補齊材料,否則作為復審未通過。報考人員如在規定時間內缺席資格復審,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3.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復審的,可由他人代為送審,請代送審人攜帶好報考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代送審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報考人員簽署的資格復審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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